规范性文件
Normative document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各级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2〕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方式,切实维护交易主体和评标专家合法权益,经与行政监督部门研究商定,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执行银行转存支付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适用范围
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评标活动的评标专家取得的评审劳务报酬,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柜台存入等方式,存到评标专家银行卡内。
二、评审劳务报酬执行标准
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按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政策依据、相关标准或比照标准执行。
三、执行时间
自2024年6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以银行转存方式支付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
四、有关支付途径说明
结合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运行之初,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已维护银行账户和银行卡信息的实际情况,各招标代理机构按下述方便快捷途径支付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
(一)目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已与吉林银行支付系统实现对接。已在吉林银行设立账户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支付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
在其它银行开通银行账户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相关银行转存,及时将评审劳务报酬转存到评标专家银行卡内。
(二)具体操作情况,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www.jl.gov.cn/ggzy/)公布的《关于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执行银行转存支付方式操作手册—代理机构》。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评标专家应在2024年5月20日前将本人银行卡信息维护到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登录地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type=3)。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www.jl.gov.cn/ggzy/)公布的《关于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执行银行转存支付方式操作手册—专家》。
评标专家未按要求及时维护本人银行卡信息,将会影响其抽取。
(二)省外评标专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参加评标活动,其银行卡信息获取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按标准转存到评标专家银行卡内。
(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未通过一体化平台操作转存支付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前,将支付信息录入平台系统,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转存凭证。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体化平台操作转账支付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的,支付信息由一体化平台自动获取。
(四)评标专家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未在其银行卡内查询到应得的评审劳务报酬,请及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遇问题,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处理。
(五)严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超标准发放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严禁评标专家超标准索取评审劳务报酬。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本通知由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公共资源交易处会同省级行政监督部门相关处室负责解释。
技术指导电话:0431—82752720
关于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执行银行转存支付方式操作手册-代理机构